15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等15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三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D J | b 1 D `人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新增经营性自建房8 y ) y s ~ z N #的监管,通知指出,要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城乡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依法v 4 8 9 g i g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专业设计图纸或标准设计图组织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通知要求,要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各地要S # p Z & 6 m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r W F + ` J Q 3 ;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等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实经营1 { E o . = 3场所安全管理要O k – L L 6 P Q a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k # P S _ ,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情况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通知要求,用地、规划[ X i、建设、经营等审Q . X X w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各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z e E的闭环管理机制。

您当前使用的j R ] : g 6 A R浏览器版本过低,G ? ; D } y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建议升级浏览器,或者用以下浏览器浏览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叭楼会员发布,叭楼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图片、内容、观点等内容版权问题,如对内容有歧义,可第一时间联系本站管理员发送邮件8309272@qq.com: H t A }或者扫码微信沟通,经核实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