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孟德予以通报批评。根据决定书,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分别发行了16融创05、20融创02等公司债券,上述债券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z # X + %市交易或挂牌转让。根据相关规定,债券发行人应当于I * A f / L 7 V 3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但发行人未能按时披露,直至2023年1月16日才予以披露。
© 版权声明
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叭楼会员发布,网站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图片、内容、观点等内容版权问题,如对内容有歧义,可第一时间联系本站管理员,经核实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