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问|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楼市新闻行业动态

来源:新京报

近日,北京的李岩明(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女朋友与自己商议,由李岩明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婚后二人再共同还房贷。李岩明想知道,如果二人以后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解答:

对于李岩明提出的问题,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夏广域律师表示,结合司法实践,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则尊重双方的协议约定。若双方协商不成,房产会判给该房产登记一方,由房产登记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剩余房贷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具体分割时,一般会按照“房屋补偿款=婚后共同还贷本息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房屋现价值购房成本)50%”计算补偿款。

夏广域律师进一步介绍,处理上述问题主要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建议升级浏览器,或者用以下浏览器浏览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叭楼会员发布,叭楼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图片、内容、观点等内容版权问题,如对内容有歧义,可第一时间联系本站管理员发送邮件8309272@qq.com或者扫码微信沟通,经核实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近日,北京的李岩明(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女朋友与自己商议,由李岩明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买房,婚后二人再共同还房贷。夏广域律师进一步介绍,处理上述问题主要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2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