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离垃圾熏天十天后终于清理,物业不作为可以去哪些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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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物业公司离开后,由于垃圾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导致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对于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问题,业主们有权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以下是一些可以投诉的部门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责任监管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事务。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其职责,居民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在投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垃圾堆积的照片、物业费收据等。

2.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是负责协调和解决社区内部问题的机构。在此情况下,居民可以向所在小区的居委会投诉,请求其介入解决。居委会可以与相关部门协商,促使物业公司及时处理垃圾问题。

3. 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业主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罚。在投诉时,业主可以提供相关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协议等证据,以证明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行为。

4.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如果居民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其协助解决问题。消费者协会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帮助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投诉过程中,居民应保留好与物业公司相关的证据,如物业费收据、投诉函件、相关通知等。此外,居民还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形成共同的诉求和声音,增加维权的力量。

除了投诉外,居民还可以积极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居民也可以自发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清理小区垃圾,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总之,物业公司不作为是违反其职责的行为,居民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投诉。通过投诉,可以促使物业公司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维护业主的权益和小区的良好环境。同时,业主也应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与监督,以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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