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单位不给员工开设公积金账户最高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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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明确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且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但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仍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明确:单位不给员工开设公积金账户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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