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开发商免责不再,机构炒作学区房、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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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22日了解到,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即日起至2021年末,将依法严厉打击房屋销售、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炒作学区住房、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群租房治理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市场秩序。

具体以群众反映、媒体报道、舆情关注为线索,结合“每月一题”工作要求,综合采取集中约谈、巡检暗访、“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重点复查等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治理、从严惩处、公示曝光。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从严惩处直至“停店、停网、停业”(门店停业整改,暂停房源信息发布和网签,取消从业资格纳入黑名单)。

新房方面,整治重点将包括,无证售房、不实宣传、合同欺诈和不平等条款、预售资金违规存取、捆绑销售和分销、违规“工改住”、“商改住”销售等。

具体来看,无证售房。严查收取购房款、首付款、订金、诚意金、预付款或以借款、抵押房等形式变相违规收取购房款的行为。不实宣传。违规宣传学区住房、综合医疗、轨道交通等配套设施;样板间展示内容与规划设计及合同约定不符,补充协议中约定宣传广告及销售人员的沟通承诺不作为合同邀请要约的行为。

合同欺诈和不平等条款方面,严查通过补充协议减轻或免除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行为。重点检查违约赔偿不对等、擅自处分物业公共部位(公共绿地、公共部位)、擅自改变规划设计不通知买受人、延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宣传广告不作为合同邀请要约、除分摊以外的建筑物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等。

预售资金违规方面,重点检查:未按规定收存、支取预售资金的;以收取其他款项为由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预售资金的;未按规定向购房人贷款银行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的。捆绑销售和违规分销。对开发企业捆绑车位、储藏间、装修等变相加价等行为依法查处。

二手房方面:重点查借学区住房等炒作房价。检查经纪机构是否渲染烘托成交信息,引导出售方随意提高报价;是否向出售方和看房客户散布房源紧缺、房价上涨信息;是否以“学区、学区住房、学区名额”等为名宣传推广房源;是否在微信朋友圈、自媒体渠道发布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文章等行为;展示房源价格是否与业主书面委托价格一致;是否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

信贷资金违规购房。检查经纪机构是否向购房人推介或怂恿违规使用经营贷、信用贷等金融产品购房;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是否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租房方面,重点围绕医院学校、市场商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周边等违法群租集中区域以及投诉集中小区开展整治工作,持续加大违法群租房执法检查力度。同时,重点检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被投诉的问题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对于存在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和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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