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两年后发现房贷变成消费贷,银行回应称,面签时说过贷款用途

购房两年后发现房贷变成消费贷,银行回应称,面签时说过贷款用途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是央妈送给1.5亿买房人的大礼包,这个大礼包已经开始兑现了。根据央行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本次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过程中,平均降幅0.73个百分点,惠及超5000万户,户均每年减少3200元。3200元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全家人可以在新春佳节之前购买一套新衣服了,可以开开心心、和和美美过新年。

但是,在个别地方,这一次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却出现了意外。据河南的一些买房人说,他们在找银行商量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之时发现,自己买房的贷款不是商业房贷而是“消费贷”。因为是“消费贷”,不属于这一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范围。看着极低的房贷利率,自己享受不到,很是着急。

这对于银行业来说,属于什么呢?

显然是央行严令禁止的“调包”行为嘛,特别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央行再三重强调,不得让消费贷流入房地产。本来当时做得好好的,大家都不知道。结果,现在呢,因为新政策的出台,买房人不干了。这事就被报道出来了。

对于涉及此事的银行来说,肯定会被央行检查,检查核实之后,如果属实,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是,对于当时的买房人来说,怎么办?这是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

银行的贷款经理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当时办的时候就按照个人消费贷款走的,那个时候跟中介说好了。做面签的时候就跟你说过贷款用途是做什么了,要不然面签也没法做。当时你可能只关注着钱能不能下来,都没关注这些东西。”

很显然,购房都当时贷款买房之时正是楼市高峰期,办理房贷时间较长且利率较高,购房都在中介人员的引导下办了消费贷分期还款,消费贷借来的钱支付了房款。

购房者却是另一个说法,不少贷款人都声称,银行没有提醒他们办理贷款的性质。他们的表示:

“里面的用途和金额都是他们自己手写的。当时是空白的,里面没有任何消费贷字样,就只让我签字按手印。”

显然,现在,在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立场不一样,说法就不一样了。根据我对房地产市场的了解,除少数购房者用消费贷购房不知情外,大部分人应该是知道的。当时办理消费贷有两个好处,一是办理速度快,正是政策支持的好时机。二是消费贷的利率要低于商业房贷利率,当时的房贷利率要在LPR基础上加点,加点幅度高达基准利率的20%至30%。当时,一些人要办消费贷还走了关系,可能还有人为此给中介支付了茶水费。

现在,房价跌了,利率下调了,下调之后的存量房贷利率低于当时的消费贷利率,买房人不干了,要求按存量房贷利率政策执行。

按合同,双方都得遵守。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在当时是违规的行为,因此,有购房都提出来要按现在的房贷利率执行之后,也有银行拿出了解决方案。比如,濮阳农商银行就公开表示:

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有效措施,最大化满足客户诉求。

这个时候,对于银行来说,损失一点利息是小事,千万别被央行派工作组来检查。所以,别怪银行对购房者的房贷“掉包”成消费贷,其实就这么个事。一件小事,不足为奇。改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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