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骏集团:因销售不及预期,部分子公司未能清偿债务

11月15日,厦门中骏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厦门中骏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期,因项目销售不及预期,部分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具体来看,截至公告披露日,厦门中骏集团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的到期有息债务(银行贷款、信托贷款)本金为5.05亿元,利息为0.26亿元,合计5.31亿元;未能按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9.49亿元。

公告称,中骏可能因子公司逾期债务面临支付违约金、罚息等额外费用以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抵押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子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与债权人积极协商贷款展期事宜,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厦门中骏集团未到期的存续债券均未设置交叉违约、提前清偿条款,前述债务违约事项不会触发公司债券交叉违约或提前清偿。

据爱企查显示,厦门中骏集团法定代表人为郑晓乐,同时也是上市公司中骏控股的董事会副主席,创办人之一。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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