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广东: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租赁住房

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稳定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等8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广东居民消费潜力。

《措施》显示,广东要推动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动态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推行全程网办。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等。

此外,在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2023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少于1100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贴,推行广州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模式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