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按下“加速键”

深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落地。

12月28日,深圳市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集中开工。据悉,本次集中开工共有13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75.7万平方米,房源合计1万余套。

从分布来看,此次深圳集中开工13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福田区2个项目、南山区2个项目、宝安区2个项目、龙岗区2个项目、龙华区2个项目、坪山区2个项目、光明区1个项目,总投资约125亿元,项目周边交通、教育、商业等配套较为完善。此外,“十四五”以来,深圳已建设筹集了各类保障性住房约49万套(间)。其中,2023年建设筹集了18.9万套(间)。

此前,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关于住房体系的新表述,颇受公众关注。《指导意见》提出要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政府引进人才以及户籍无房“夹心层”,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文件同时明确,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配售机制,加强监督审计,以及对相关保障性住房要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从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而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作为配租型的保障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作为配售型的保障住房,各地也主要以这三类保障房形式发展。

李宇嘉认为,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主要为配售型的保障房,并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及政府引进人才,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后续,各地已推进的共有产权住房等用于销售的政策性住房将继续存在,新建项目则将调整为《指导意见》中提及的用于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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