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深交所发布两则关于房企的处分决定。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均在深交所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存在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并披露年报等行为,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其中,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伦堡”)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是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深交所对海伦堡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其时任董事长黄炽恒、时任总经理覃叶青、财务负责人葛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祥生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也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深交所对祥生地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祥生地产执行董事兼经理周科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 版权声明
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叭楼会员发布,网站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图片、内容、观点等内容版权问题,如对内容有歧义,可第一时间联系本站管理员,经核实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