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里帮忙|暖气空置费引起争论,居民抱怨刚交房不久就要缴纳30%费用不合理

小里帮忙|暖气空置费引起争论,居民抱怨刚交房不久就要缴纳30%费用不合理

3月11日,咸阳市高新·公园里小区业主冯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们所住的17号楼一单元在2023年8月份交房后到现在仍在装修没有入住,而在交房半年多后的2024年3月1日却被供暖公司要求缴纳本采暖季30%的暖气空置费,冯先生认为该笔费用不应由业主个人承担。

业主:新房刚交付不久,却被要求缴纳本采暖季的30%暖气空置费

3月1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秦都区香柏路的高新·公园里小区。记者在现场看到,17号楼一单元大部分居民都在装修,跟随一楼的住户进到屋内,看到房子为毛胚房,墙面和地面也只是简单做了一个基础的处理,并未做其他的表面处理。

据冯先生介绍,他以前是两寺渡村村民,拆迁后于2023年8月份收到回迁小区高新·公园里的交房通知,到目前为止还处于装修的状态,同小区的其他住户比他们提早一年多收房,且2023年收房时,也没有任何单位或部门说当年冬季就会供暖,他们也没有签订任何供暖合同或协议。当年供暖一事,他们压根就不知情。“17号楼一单元一共120户,入住率达不到2%,达不到入住率供暖公司为什么要供暖?”冯先生说。另一位业主也表示,自己所在单元交房时间比其他住户迟了一年多,房屋装修期间按理说管道全都没有通,而且房子也还没有住人为什么还要交暖气费?供暖公司所要求缴纳的过热费他并不接受。

据了解,该小区于2021年建成交房,2022年小区大部分住户已开始供暖,而17号楼一单元因涉及两寺渡村拆迁赔付于去年才交房。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我国对于小区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供暖是没有任何的规定的,根据部分的小区规定,一般小区入住率达到40%以上,单元楼入住率达到60%以上是可以供暖的,但是有些小区的供暖条件也做出了下调,比如说有些小区的入住率达到30%或者达到50%也是可以提供供暖的。

物业:具体并不了解,采暖费是供暖公司收取的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就此事问询前台工作人员。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咸阳锦融新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称,物业并不干涉供暖公司收费,采暖费是供暖公司按规定收取,并提供了该小区供暖公司的联系方式

供热公司:是按咸阳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收取30%的暖气空置费

记者联系陕西泰达凯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接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成小区已供热未入住的用户,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该小区17号楼一单元的2022年—2023年供暖季基本热费已由其开发商交纳,2023年—2024年供暖季期间房子已经处于交付状态,虽然该年未在供暖小区居住,但房子一旦交付并安置了供暖设施,就应缴纳一定的采暖空置费费用。

对于该单元本采暖季的暖气空置费交纳问题,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其开发商相关回复。

华商报记者 卫晓宁 编辑 郭成 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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