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不满一年且名下无房,可执行首套房贷利率

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

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作出如下通知:

2024年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建议升级浏览器,或者用以下浏览器浏览声明:本站内容来源于网络或叭楼会员发布,叭楼只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图片、内容、观点等内容版权问题,如对内容有歧义,可第一时间联系本站管理员发送邮件8309272@qq.com或者扫码微信沟通,经核实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