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发布楼市新政,支持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发放购房优惠券

8月8日,杭州市萧山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包括优化公积金服务、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加大购房支持力度、鼓励房企给予团购优惠。

优化公积金服务方面,在杭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市外公积金可以经确认后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方面,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和全程网办(掌办),协同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公积金萧山分中心、公证、银行等部门及单位合力推广“带押过户”,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方面,在萧山区部分区域范围内分区域发放购房消费券。在领取购房消费券的一个月内购买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的购房人,可使用每套3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按照网签时间实行“先买先得”原则,兑完即止。

鼓励房企给予团购优惠方面,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在萧山区房地产单个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举办区域化专场活动期间,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个区域化专场活动范围内购买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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