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晓芬:房屋养老金制度是为保障房屋安全所作的兜底性制度保障

最近关于房屋养老金讨论很多。我也想谈三点认识:

一是房屋养老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房屋安全所作的兜底性制度保障。尽管我国在推行住房商品化时建立了购房者按建安成本 5-8%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制度,房屋维修基金制度在保障小区公共部位日常维护和电梯等设施更新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因数量十分有限,已难以满足城市房屋安全维护和老旧小区更新需要。

因此,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城市政府通过地方财政补贴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一点、原公房出售资金等多渠道归集,探索建立一个稳定地能用于存量房安全体检、安全管理、维修更新补助的资金池,减少未来存量房规模越来越大,支出越来越大的压力,也减轻居民后顾之虑。

二是政府建立类似房屋养老金不是我国独有,一些国家也有类似制度,比如韩国政府通过发行彩票、政府出售土地收益、收取的房地产税和房地产交易税一部分以及其他,已归集了数量可观的住房基金,用于突发性房屋安全管理和更新补助。

三是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一项管长远的制度,国家从各地试点经验探索中,研究如何统筹各类涉房类资金补助。现在正积极支持各地建立养老金制度试点,正如董部长所说的,是先试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 虞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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